根据省采购办有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由本院组成招投标领导小组进行招标,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招标文件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投标者,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具有经销、代理招标项目所需设备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有施工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从事类似工程的案例。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资质。
能够按我院的要求,提升设计方案,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的承诺及相应措施。
2.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2日至27日通过网络或到我校综合楼1013室领取。
报名期间内,报名单位若有疑问可向招标方咨询并进行现场答疑。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4月27日之前将《投标书》送达报我院,地点: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综合楼1013室。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9:00时。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4 、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开标之日退还投标保证金。
5. 开标时间及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9:40
开标地点: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九层会议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6665031 13503211094
附:食堂烟道招标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