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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1 10:21:5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15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项目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和教育科学规划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包括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指导项目。

二、申报基本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学风端正;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项目研究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厅文件(见http://www.hee.cn/col/1378369129577/2015/03/25/1427272982127.html);

2.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经费预算要求

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不超过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

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不超过1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0.7万元;

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0.6万元。

四、我校申报指标

人文社科类:人文指导2项。

科技类:指导1项。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1.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kyjh/Login.aspx),以“申报人”的身份进行注册(用户名请用真实姓名填写),注册成功后由教务处马媛媛审核通过。

2.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确认提交后打印项目申请书1份(不带水印)和项目申报简表1份(附件一);

3.请各申报人务必于4月10日前统一将材料报教务处科研办。教务处科研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学术审查和初评并分类排序,按照优先推荐顺序,形成项目汇总表(附件二)。

4.推荐上报项目负责人登陆业务平台,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带水印)一式两份,于4月16日前,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厅。

附件一:项目申报简表.doc

附件二: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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