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征集校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3 11:45:2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全体师生、离退休老干部、广大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原校训“崇德、尚艺、惟美、求新”,在学院育人管理、改革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近年来学院的快速发展,已不能完全涵盖学院办学方向及现代艺术教育人才培养要求。

为使校训能更全面地体现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核心价值追求,追寻、传承、守护河艺文化之魂,着力构建有利于传承文化基因、彰显文化生命力,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大学文化新生态,使建校60年来积淀形成的“爱生如子、爱校如家、爱艺如命”的河艺精神薪火相传、一脉相承,更好地迎接60周年校庆,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原校训进一步提练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师生、离退休老干部,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活动要求

1、校训应突出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展示河艺精神风貌与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内涵。

要求:语言凝练,内涵丰富,特色鲜明,便于记诵。融会传统文化和现代思想,概括大学精神和价值追求,体现学院文化底蕴、办学理念和责任担当,富有时代感、教育意义和激励作用。字数以不超过16字为宜。

2、应征者需对校训的出处及寓意等附有文字说明。被征集的作品应由作者自主设计创作,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3、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

三、评选及奖励

1、评选程序: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投稿的作品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若干。入围作品通过门户网站、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根据专家评审和征求意见情况,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终采用作品。

2、奖励办法:对于入围作品和最终采纳作品,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四、其他事项

1、凡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2、投稿者须随稿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部门、电话及其他个人资料。

3、入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邮 编:050011

联系电话:0311—86045908

传真:0311-86665032

E—mail:hebeiyishuxueyuan@126.com

热切期望全院师生、广大校友、社会各界朋友积极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为学院的发展贡献您的智慧。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3月13日

上一条: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致全体校友的公开信 下一条: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15年专接本考试报名的通知

关闭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邮编:050011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版权所有冀ICP备05003387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8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