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学院2013单招美术等专业不受联考合格证限制

发布日期:2013-01-18 15:35: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工作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探索和推进适合高职院校艺术特色人才多元化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2013年学院部分专业:美术、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文化市场经验与管理等六个专业将实施单招,以上专业涵盖了美术、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普通文史、理工等专业考生。

学院将继续实施独立出题、独立测试,独立录取的高考单独招生机制招录学生,所有报考学院的考生不受文化课高考和艺术联考合格证限制,未取得艺术联考合格证的同学同样具备单招报考资格,需在三月或四月份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参加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和文化考试,五月左右录取学院录取完毕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再行通知。

单招对象: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所有河北省生源(含对口考生),文理兼招。

学院2013单招专业及招收计划(暂定)

单招专业

考生专业特长要求

考试科目

计划

1

音乐教育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声乐器乐舞蹈专业特长考生

自选歌曲或演奏作品或表演舞蹈作品片段一个

50

2

音乐表演

热爱音乐表演事业,具有声乐器乐表演专业特长考生

自选歌曲或演奏作品一首,听音与节奏测试

40

3

舞蹈表演

热爱舞蹈表演事业,具有舞蹈表演专业特长考生

自选舞蹈剧目片段,舞蹈基本素质测试

50

4

美 术

具备某一美术专业类别的专业基础或特长考生,如绘画等

现场绘画或设计作品一个

70

5

戏曲表演

具有各京剧、梆子等剧种戏曲表演或伴奏特长考生

戏曲表演或戏曲伴奏片段,戏曲表演或戏曲伴奏素质

10

6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热爱文化产业及艺术经营与市场管理事业的文理考生

现场文化艺术活动策划

20

注:以上内容如教育厅审核后有变动,以审核通过后的稿件内容和具体时间安排为准!

上一条:2013年寒假值班表 下一条: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通知

关闭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邮编:050011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版权所有冀ICP备05003387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8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