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招聘和单位招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9 17:38:5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统一招聘岗位(招生就业指导处干事、辅导员1、辅导员2、基础教学部数学教师、基础教学部历史教师、基础教学部语文教师、文化管理系教学秘书)和单位招聘岗位(戏剧系京剧武旦、刀马旦剧目教师,舞蹈系舞蹈基训教师,音乐系声乐教师,音乐系视唱练耳教师,艺术教育系音乐教师,教务处干事,思政教学部教师)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统一招聘和单位招聘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时间:2025年7月4日(周五)8:30-11:30,14:00-17:30。

复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综合楼1022室。

复审材料:

1.《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须按表上注明的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打印在1张A4纸上,报考者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页A4纸上)。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专、本、硕等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均需提供。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如毕业证书未注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说明报考者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仅加盖二级院系公章无效,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其他能够证明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外语的,需提供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5.笔试准考证。

6.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需提供加盖所在党组织印章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报考岗位要求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提供相关证明。

7.报考者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附件3)。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7月5日(周六)上午8:30,下午13:30。

请考生依据本岗位面试时间,于上午7:50前、下午12:50前抵达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门口,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上午7:50-8:00、下午12:50-13:00进入候考室,上午8:00后、下午13:00后不允许进入考点。

面试地点: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下表:

面试内容:

(一)统一招聘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招生就业指导处干事(管理)

结构化面试:3道试题,时间8分钟。

辅导员1(专技)、辅导员2(专技)

1.结构化面试

3道试题,时间8分钟,占面试成绩的50%。

2.试讲

在思想政治教育类、就业创业指导类、心理教育类课程中,自选内容,时间8分钟以内,不可使用PPT,不可携带教材、教案、讲义等辅助材料,需进行板书,占面试成绩的50%。

基础教学部数学教师(专技)、基础教学部历史教师(专技)、基础教学部语文教师(专技)

1.结构化面试

3道试题,时间8分钟,占面试成绩的50%。

2.试讲

在本岗位专业课程内自选内容(高中课程),时间8分钟以内,不可使用PPT,不可携带教材、教案、讲义等辅助材料,需进行板书,占面试成绩的50%。

文化管理系教学秘书(专技)

1.结构化面试

3道试题,时间8分钟,占面试成绩的50%。

2.试讲

在旅游管理类、教育学类、艺术学类课程中,自选内容,时间8分钟以内,不可使用PPT,不可携带教材、教案、讲义等辅助材料,需进行板书,占面试成绩的50%。

(二)单位招聘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评和试讲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戏剧系京剧武旦、刀马旦剧目教师(专技)

1.专业能力测评

剧目:(1)现场展示2个剧目片段,分别为短打戏、长靠戏,各10分钟以内;(2)考生提供至少6个本人所学剧目(不含现场展示的剧目),由考官现场抽选1个进行展示,5分钟以内。伴奏音乐格式需为mp3,使用优盘拷贝,优盘中不可以有其他文件,也可自带乐队(限2人以内,乐器自备),不可带助演,占面试成绩的70%。

专业知识问答:由考官现场提问,含锣鼓经、过门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占面试成绩的10%。

2.试讲

在本岗位专业课程内自选内容,时间8分钟以内,所需道具、服装自备,考场提供1名学生,不可使用伴奏(乐队),不可使用PPT,不可携带教材、教案、讲义等辅助材料,占面试成绩的20%。

舞蹈系舞蹈基训教师(专技)

1.专业能力测评

现场技术技巧组合:含跳、转、翻、控制,不可缺项,时间不少于2分钟,占面试成绩的25%;

剧目:现场表演中国古典舞剧目片段,时间不少于4分钟,伴奏音乐格式需为mp3,使用优盘拷贝,优盘中不可以有其他文件,占面试成绩的35%。

2.试讲

在中国古典舞基本功专业课程内自选内容,时间8分钟以内,不可使用PPT,不可携带教材、教案、讲义等辅助材料,占面试成绩的40%。

音乐系声乐教师(专技)

1.专业能力测评

演唱:自选不同风格的歌曲2首(其中1首要求自弹自唱),时间共计10分钟以内,钢伴自备,也可清唱,考场不提供话筒,占面试成绩的40%。

钢琴:视奏命题五线谱,时间5分钟以内,占面试成绩的30%。

2.试讲

在《月之故乡》(作词作曲:彭邦桢、刘庄、延生)、《燕子》(哈萨克族民歌)、《红豆词》(作词作曲:曹雪芹、刘雪庵)等3首声乐作品中,自选1首讲授,时间8分钟以内,考场提供1名学生,不可使用PPT,不可携带教材、教案、讲义等辅助材料,占面试成绩的30%。

音乐系视唱练耳教师(专技)

1.专业能力测评

钢琴:(1)视奏命题五线谱,时间5分钟以内;(2)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演奏,时间共计10分钟以内。占面试成绩的60%。

2.试讲

在本岗位专业课程内自选内容,时间8分钟以内,不可使用PPT,不可携带教材、教案、讲义等辅助材料,占面试成绩的40%。

艺术教育系音乐教师(专技)

1.专业能力测评

演唱:自选不同风格的歌曲2首(其中1首要求自弹自唱),时间共计10分钟以内,钢伴自备,也可清唱,考场不提供话筒,占面试成绩的40%。

钢琴:视奏命题五线谱,时间5分钟以内,占面试成绩的30%。

2.试讲

在面向学前教育专业高职院校大学生的音乐课程范围内,自选1首少儿歌曲讲授,时间8分钟以内,不可使用PPT,不可携带教材、教案、讲义等辅助材料,占面试成绩的30%。

教务处干事(专技)

结构化面试:3道试题,时间8分钟。

思政教学部教师(专技)

1.结构化面试

3道试题,时间8分钟,占面试成绩的50%。

2.试讲

在本岗位专业课程内自选内容,时间8分钟以内,不可使用PPT,不可携带教材、教案、讲义等辅助材料,需进行板书,占面试成绩的50%。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查验证件后,开始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在候考期间,考生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走动,更不能离开候考室。严禁考生在候考室交头接耳、吸烟或出现其他打扰他人的行为。

3.面试时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饰物(含党员徽章)。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智能手表、录音笔等任何存储、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面试室。戏曲及声乐类考生如带有伴奏人员,应使用纸质乐谱,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闹铃、电源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姓名、导师姓名、笔试成绩等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取消面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考生请迅速离开面试地点,严禁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其他面试人员接触。

6.成绩计算方法

统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单位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仅允许考生本人及伴奏人员进入校园,陪同人员请在校外等候,考试期间外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联系电话:0311-86663655

电子邮箱:rsc86665023@163.com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25年6月29日

上一条: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收费标准及学费、住宿费退费规定的公示 下一条: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招聘)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闭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邮编:050011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版权所有冀ICP备05003387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8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