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是实施专业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是组织实施课程教学的主要依据。为加强课程标准建设与管理,现就学院课程标准编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课程标准的内涵
课程标准是依据教育规律和课程所代表的学科知识体系、社会实际需求和学生身心特点,制定包含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对课程的教学规范的描述。
课程标准不但面向教师,而且面向学生,是学生进行课程知识、能力和素养建构的重要依据,重点解决让学生“学什么”、“怎么学”,实现“能力和素质”双重提升。课程标准隐含的理念是:教师不是教材的执行者,而是课程的开发者。
二、编制课程标准的意义
(一)明确每门课程的定位及培养目标。课程标准将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所应掌握的知识、能力、素质具体化、规范化。
(二)充分发挥教师教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课程标准不直接对教学具体内容、教学先后顺序等问题做出硬性的、统一的规定,只提出实施建议。
(三)实施有效的教学评价和课程评价。课程标准规定不同专业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便于开展教学评价和课程评价。
三、编制课程标准的原则
(一)合理性。课程标准应明确该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厘清与课程体系中其他课程之间的关系,避免与先行课、并进课和后继课之间的重复与脱节。
(二)科学性。着眼于学生职业发展,从专业人才成长的不同阶段所需的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出发精选课程内容,深度、难度要符合学生的接受能力和认识规律,符合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智力发展水平。
(三)创新性。课程标准的制订要站在时代发展的前列,反映该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体现职业教育思想观念,探索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移、知识体系向工作体系转移、单一知识技能目标向综合过程性、体验性、发展性目标转移。
(四)职业性。课程内容符合企业相应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国家和行业职业标准相结合。
(五)严肃性。课程标准一经确定,应力求相对稳定,任课教师不得擅自变动内容,如确需修改课程标准,应遵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
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定位、课程理念与设计思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考核与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课程实施等七个方面内容。
(一)课程定位:结合课程所服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职业岗位能力要求,说明本课程在整个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性质、作用、与前导后续课程的关系。
(二)课程理念与设计思路:说明课程设计的指导思想及课程设计的总体思路。
(三)课程目标:说明课程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总体目标。
(四)课程内容:说明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组织与形式、每一部分内容的教学要求、课时建议。课程内容可分为基础性内容、提高性内容和拓展性内容。
(五)课程考核与评价:制定相应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注意考核办法的可操作性,考核方式的多样化,课程考核内容应充分体现学生学完本门课程后所应达到的素质、能力要求。
(六)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列举课程选用教材、教学参考书、其它教学资源等。
(七)课程实施建议:包括课程师资条件的建议、校内外实训环境建议。
五、相关要求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全部课程原则上都要编制课程标准,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中设置,要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制订不同的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应向学生公布,作为学生学习课程的指南。
(二)课程标准是学院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各教研室要依据课程标准,选编教材,开发课程配套的教学资源。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三)教务处和系部要对课程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常规性检查,将课程标准执行情况列入教学检查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实施过程中的评价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课程标准应随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及时修订。课程内容涉及的知识、技术、岗位要求等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改课程标准,并报教务处审定后方可执行。
六、说明
此前学院关于制定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解释,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课程标准模板及格式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