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阅读: 2016年01月19日 15:57

  

各系部、处室:

  

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青年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351日后出生),其余申报条件与一般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相同。

  

3.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所属工作单位申请。

  

4.应用研究选题,既可由申请人按照指南条目选择切入点进行项目设计(题目可进一步细化),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选题要侧重实证性、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基础研究选题,由申请人自行设计,选题应准确把握理论前沿、学科前沿和相关领域实践发展前沿,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创新,可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

  

5.申报时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6.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

  

7.项目选题论证的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由教务处统一检测并出检测报告)。

  

8.在研的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9.同一项目在申报本项目的同时不得申报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

  

10.请各申请人注意,今年省社科基金申报提出了新要求:凡以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二、上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各部门请于3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jiaowuchu5002@163.com,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1011室。

  

2.纸质材料

  

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份)

  

2)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论证》活页。(5份,夹在《申请书》内页)

  

以上材料均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本部门公章(1份)

  

3.电子版材料

  

1)《论证活页》(课题负责人姓名为文件名)

  

2)《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为:XX</>申报名单汇总表)

  

联系人及电话:商巍 86665026

   

   2016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rar 

 教务处

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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