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工作安排,现将每月教师课时上报时间等事宜进行了明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系部根据要求做好课时计算及上报等工作。
1.每月计算教师工作量时间段为:上月21日—当月20日,当月22日下班前提交至教务处,
2.课时系数确定方法为:
教师授课班级人数在15人以下的,课时系数为1;人数在16—29人的课时系数为1.1;人数在30—59人的,课时系数为1.2;人数在60—99人的课时系数为1.3;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课时系数为1.5;钢伴课时系数为0.8。
3.各系部在上报教师工作量的同时需上报专业教师考勤情况。
4.如未能按时提交教师课时,将不能保证当月课时费用按时发放。
教务处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