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院琴房专业的教学实训环境,提升教学督导效果,我院拟为琴楼三、四层内间和旧琴楼琴房加装摄像头,现邀请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询价谈判,以确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改造升级工程施工内容
琴房加装摄像头
新琴楼三楼增加16台,新琴楼四楼增加17台,旧琴楼一楼增加27台,旧琴楼二楼增加26台,合计增加86台。新增的摄像头存储对接至综合楼机房的教育督导平台。
二、询价内容
1.详细列出所需的改造材料、规格、数量等。
2.项目实施的时间安排。
3.报价明细,包括材料价格、施工费用等;施工预算报价应包括开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所需税款,且总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2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报价单并附营业执照。
2.报价总表(全包)。
3.报价详细清单 (主材、辅料、工费)。
4.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询价函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单将被拒绝。
5.报价应包含所有相关费用,并注明是否包含税费。
6.供应商报价单须在本询价函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下午17:00前,以电子版扫描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邮箱。
五、其他事项
1.像素要求:不低于200万像素;
2.支持语音对讲功能;
3.支持与学校原有教育督导平台、琴房预约系统对接;
4.走廊内线路的整理入槽;
5.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和质量。
6.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戚艳伟
联系电话:0311-86665009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
邮箱:86665009@163.com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5月7日